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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卡”年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4   点击:20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从2009年8月1日起,常州公交集团公司将在江南、路桥、红梅三个公交IC卡充值点办理“学生卡”年审业务。为进一步为广大学生提供方便,从今年起将对“学生卡”年审办法作出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2009年8月1日起,初次办理的“学生卡”和经过年审的“学生卡”有效期至持卡人15周岁止(周岁以8月31日计算),期间不必再进行年审。普通高中学生的办卡和年审仍逐年进行。
二、学生卡年审时需带证件如下:
1. 小学生带户口簿。
2. 中学生带户口簿和在册有效的学生证。
3. 初次入学的中学生带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或学校的缴费收据。
三、未经年审的“学生卡”从2009年10月1日起不得继续使用。
请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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