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2
点击:54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招标办
编号:SC2017109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的委托,对采购单位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内容:
1.1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选聘;
1.2业务范围:预防法律纠纷,规避风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协调内外部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招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1.3本次招标拟入围最多叁家磋商供应商。
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2+1(共3年)模式,招标单位第二年年终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招标单位要求的,则经招标单位书面确认,合同顺延1年;未经招标单位书面确认的,则合同自然终止。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2.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7磋商供应商提供须经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合法注册并具备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8承诺中标后在常州市区(不含金坛、溧阳)设有本地办公机构;
2.9磋商供应商须拟派至少2名为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服务的注册专职律师;注册专职律师须具有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②执业年限3年以上(以执业证书为准)③擅长处理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提供拟拟派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执业证书、简历(含业绩经验)及业绩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17年5-7月社保证明材料,携原件备查,若核查时,未携带原件或公证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楼财务窗口)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1105021809001223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4.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参加磋商单位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招投标代理中心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磋商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单位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的依据。
5.可提供融资产品:
5.1保函产品-交E融,详情点击[产品介绍];
5.2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产品-E信融,详情点击[产品介绍]。
6.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9月3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0月9日下午13:40-14:0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9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7.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10月9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0楼)
9.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邮政编码:213022
电 话:0519-86621928 89891151 85580377(财务部)
传 真:0519-86621928
邮 箱:czztb@{域名已经过期}
联 系 人:郁然
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专用发送邮箱:biaoshu@{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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